涉关键词搜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21)鄂01知民初11370号
【裁判要旨】
为运营推广第三方的服务或商品,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文字部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非法劫取他人注册商标带来的线上流量,在第三方服务或商品因具有自身独立品牌标识而不构成混淆的情况下,该行为因违反诚信原则而具有不正当性,既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他人注册商标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介绍】
原告:河南八挂炉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八挂炉公司)
被告:武汉创汇财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创汇公司)
原告八挂炉公司系第30444628号、第30439492号“八卦炉”商标的独占实施许可人,上述商标分别核准注册在第43类“出租椅子、饭店”等服务上和第35类“人员招收、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饭店商业管理”等服务上。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创汇公司在百度搜索引擎上,将原告的“八卦炉”注册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在搜索链接结果标题及网络推广内容中,使用“八卦炉烤肉加盟”的名称,让公众误以为是原告招商推广的官方网站及渠道,但点击上述内容后出现的是与原告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同类品牌产品。原告认为,被告以上述恶意竞争方式抢占原告大量流量,违法攫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遂诉请判令将域名“315240.com”及以“八卦炉”作关键词的推广内容作下线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5万元。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作为商业推广平台,本身并不从事烤肉连锁加盟行业,其通过将“八卦炉烤肉加盟”作为百度搜索关键词,在其经营网站推广宣传第三方的烤肉加盟信息,帮助第三方劫取原本属于原告的线上流量,进而减损原告的交易机会而增加第三方的交易机会。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具有不正当性,既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原告的商业利益,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同时,尽管搜索结果出现带有“八卦炉烤肉加盟”标识的链接,一定程度上会让浏览该搜索结果的公众以为该链接来源于原告,但由于该链接没有具体的交易信息,也没有明确的市场主体信息,只是将公众诱导进入相关网页,是否达到混淆误认的结果,应根据网页的具体呈现予以评判。但被告在推广第三方烤肉加盟信息的网页上,并未使用涉案商标相关标识,且第三方均有自身独立品牌,最终不会造成浏览该网站的公众误认第三方烤肉品牌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的结果。因此,被告并未侵害原告的涉案商标专用权。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创汇公司立即停止将“八卦炉”设置为“www.315240.com”网站的搜索关键词或关键词组成部分的行为,赔偿原告八挂炉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在当下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眼球经济”持续蓬勃发展。借助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识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关注度,成为许多不良商家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损害了公平的竞争秩序和权利人的商业利益。针对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文字部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不当竞争行为,本案判决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惩戒,既保护了相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