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驻马店大力天骏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在第十二类上提交了第2023825421号商标申请“
”。俄罗斯专利局驳回了该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于2025年5月12日就专利局的决定提起上诉。专利局作出该决定的依据是,该标识是中国青海省一个与甘肃省接壤的县名(https://www.tripadvisor.com/Tourism-g1839079-Tianjun_County_Haixi_Mongol_and_Tibetan_Autonomous_Prefecture_Qinghai-Vacations.html)。
审查员认为该标识缺乏显著性,且指向商品的制造地。提交该商标申请的申请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这意味着含有“TianJun”文字要素的请求保护标识不可接受,因为它可能就商品的制造地点误导消费者。
申请人不认同专利局的意见,其主张,审查员所找到的互联网来源并未包含任何信息表明中国一个鲜为人知的名为“天骏”的县生产第十二类商品。因此,该信息来源不足以证明“天骏”这一地点以向俄罗斯出口汽车而闻名。此外,“天骏”一词中,“天”意为天空或宇宙,赋予该词以语义;而“骏”可指君主、统治者、君子、领主。因此,该词可理解为“天界的统治者”之类。所以俄罗斯消费者会将该词视为一个臆造词,不会就商品生产地产生混淆。
申请人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最大的货运挂车生产企业之一,年产量超过3万辆。“天骏”是用于标识挂车、自卸车、冷藏车及其他专用车辆的熟知标识。标有“天骏”的商品自2023年起出口至俄罗斯,申请人还于2024年底参加了在莫斯科举行的商用车展览会。
申请人已在中国和越南就第十二类上注册了“天骏”商标。事实上,申请人提出的这一论点更多具有心理层面的意义,而非法律层面的意思。
因此,申请人请求专利争议庭合议组支持上诉并注册该商标。申请人提供了大量文件佐证其主张。
专利争议庭指出,不为普通消费者所感知的鲜为人知的地名不应被禁止注册。为此,有必要调查该地理地点是否知名。合议组审查了互联网上出现“Tianjun”名称的来源,发现这些是包含英文翻译信息的外国网站。大多数俄罗斯人不熟悉英语,因此这些信息来源不能被视为普通俄罗斯消费者所能获取的。
的确,维基百科显示,天骏县是中国一个很小的地理地点,下辖三个村和七个乡,人口不足3.4万。
所申请的商品清单包括运输车辆及零部件,但没有任何信息来源证实天骏境内存在任何工业企业。事实上,驻马店大力天骏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是在驻马店市生产其产品的。
因此,无法认定普通俄罗斯消费者会将“TianJun”这一标识视为第十二类商品的制造地。既然无法与商品制造地建立联想联系,消费者就不会将商品与其制造地联系起来。
经过长时间审议,专利争议庭撤销了专利局的决定,支持上诉,并决定注册该商标。
这是一个幸运的案件结果,但有一点仍值得警醒:这家中国公司在俄罗斯销售其商品多年却未注册商标。尽管这一次,这家中国公司毫发无损地脱身了,但这极大地增加了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为对抗商标抢注者而付出高昂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