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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过渡期:企业商标合规管理与心机商标综合治理”专题培训与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6/08/25发表

8月22日,新《商标法》理解与适用系列活动(一)——“新法过渡期:企业商标合规管理与心机商标综合治理”专题培训与研讨会在北京世纪华天大酒店举行。活动由北京市海淀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中关村知识产权及标准化一条街新联会、中关村创业大街新联会、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IPR Daily、知产观察家联合主办,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助力市场主体吃透修法背后的制度逻辑,准确把握核心法律条款,厘清合规边界,有效防控品牌法律风险。

 
 

张继哲 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关村知识产权新联会秘书长、知产观察家创始人

本次活动由知产观察家合伙人盛婉婉主持。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关村知识产权新联会秘书长、知产观察家创始人张继哲作开场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冯晓青,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绪飞,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双舟分别在上午的权威授课环节作主题演讲。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冯晓青以《新法下商标权利边界、侵权判定规则与权利滥用司法规制》为主题进行授课。他指出,实务中存在一大误区,就是把商标标识本身的近似直接推定为具有混淆可能性,不再单独分析混淆问题。标识近似仅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混淆可能性是独立的侵权构成要件。同时他分析了商标恶意维权、权利滥用现象,区分正常批量商业维权与商标蟑螂式恶意诉讼,援引指导性案例说明权利滥用的认定后果。他还简要谈及了侵权赔偿、在先权利冲突、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边界衔接等,呼吁实务中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陈绪飞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绪飞以《从“重注册”到“强使用”——新《商标法》视角下的驰名保护与企业品牌重塑》为主题进行授课。他结合一线办案经验,指出本次修法意在化解商标资源挤占、使用虚置、市场混淆、秩序失范四大现实问题。提出图形商标近似判定仍缺少细化量化标准,个体户商标申请未作数量限制。他还对打击恶意囤积商标、商标局可依职权撤三、规制心机商标、引入动态商标、驰名商标保护升级等新法重点变化进行了解读。提示企业开展存量商标清理,保存商标使用证据,审慎看待全类防御注册,做好品牌资产规划。

刘双舟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双舟以《从广告法角度谈心机商标治理》为主题进行授课。他提出心机商标本质是异化商标功能,借注册商标外衣实现广告宣传效果,规避广告法责任。要注意区分商标法与广告法的审查逻辑,商标法重点审查欺骗性、广告法重点审查是否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他还梳理了广告执法认定心机商标误导的四项要件,结合多起处罚案例说明注册商标不能作为免责理由。最后,他结合企业合规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注册源头规避暗示性词汇,规范商标广告使用排版,搭建联合审核机制,留存佐证材料等。

知产观察家合伙人盛婉婉主持上午的权威授课环节

肖越心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当天下午进行了两场专题研讨活动。研讨单元一:存量商标合规整治与企业商标管理升级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越心主持。知识产权专家、《商途品标》作者张月梅,北京路浩知识产权集团商标版权部负责人李兆林,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知识产权经理张蕾分别作主题发言。

张月梅 知识产权专家、《商途品标》作者

张月梅以《新商标法规则下,企业商标管理的两个转变》为主题进行发言。她结合新商标法变革,提出商标是权利、品牌是认知的核心观点。指出目前行业已出现从一味占有商标标识转向重视商标使用,从批量维权走向理性维权的两大转变。AI时代实现知识平权,挤压了仿冒、傍名牌以及投机注册行为的生存空间。她复盘过去企业大量囤积商标的成因,包括垄断标识需求、外部评价激励、不当得利等。建议企业摒弃商标投机思维,立足品牌发展做注册与维权决策,坚守诚信原则,商标服务也应当以服务品牌商业目标为核心。

 

李兆林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集团商标版权部负责人

李兆林以《新商标法下的企业商标布局》为主题进行发言。他认为,本次修法将保护注册商标专有权置于商标管理之前,新法下商标申请由 “能不能注册” 转向 “该不该注册”,需兼顾可注册性与可使用性,压缩防御、储备商标规模。建议企业以真实持续使用为布局原则,做好商标监测、留存使用证据,弱化商标投机交易属性,完成从追求注册数量向风险防控与使用质量转型。

 

张蕾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知识产权经理

张蕾以《从商标注册到品牌资产:新法背景下企业商标合规管理升级》为主题进行发言。她提出企业商标管理存在多类业务断点,法务要主动对接业务部门。同时对存量商标做好分级管理,审慎开展全类及防御商标布局,注重留存意图使用的相关证据。在注册端关注动态商标、未注册驰名跨类保护新规;使用端做好权利链条维护、常态化留存使用证据。

 

杨景昆 鄂尔多斯集团维权总监

活动还设置了研讨环节,鄂尔多斯集团维权总监杨景昆作为研讨嘉宾进行了分享。他认为商标管理者要服务企业经营战略,坚持长期主义同时兼顾短期商业利益。他提出三维工作思路:一是战略维度商标工作匹配企业经营战略;二是管理维度兼顾权利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把品牌保护视作品牌传播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业务维度紧跟监管形势,善用外部专家资源。

魏晓阳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中华商标协会文旅品牌建设与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接下来的研讨单元二:心机商标综合治理与企业全域品牌保护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中华商标协会文旅品牌建设与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魏晓阳主持。恒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井静娟、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玉韩、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健分别作主题发言。

 

井静娟 恒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井静娟以《新商标法下驰名商标保护规则的变化与解读》为主题进行发言。结合她所代理的“巴黎贝甜”案,解释了心机商标与具备历史渊源、主观无误导意图的“情有可原”商标,可借助品牌第二含义化解误导性指控。随后,她从未注册驰名商标新增跨类保护;驰名由“认定”修正为事实“确认”;确认范围拓展至不正当竞争行政查处案件;新增境内驰名确认可供海外案件参考,但实操流程尚未落地四个方面分享了2026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变化。提示企业要常态化留存知名度证据,坚持基础商标注册布局。

 

陈玉韩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玉韩以《未注册商标的反法保护可行性》为主题进行发言。她主张区分注册环节商标本身的欺骗性问题,和商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误导行为,二者的法律规制路径存在区别。她结合“椰子灰”“特种兵”等商标案例,指出欺骗性条款存在审查扩大化,部分诚信使用的标识会被误伤。若商标因商标法绝对条款被驳回或无效,可尝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保护。而判断标识是否具有欺骗误导,应当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作为标准,不能高估或低估消费者识别能力,建议平衡行政确权严格性与市场活力,给合规经营企业更多救济途径。

申健 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申健以《2026 版〈商标法〉修订解读》为主题进行发言。他指出,“心机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应当谨慎使用。他认为新法第56条构建起前端注册、后端使用监管的共治模式,建议适度放宽注册阶段审查,把误导性使用的治理更多交由后端执法处理。他还从立法宗旨调整,新增动态商标保护,整合恶意申请注册条款,赋予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等方面解读了本次商标法修订要点。

李翀 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知产负责人

 

陈绪飞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单元二的研讨环节上,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知产负责人李翀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绪飞分别进行了分享。李翀结合企业知产实务分享AI应用的思考,她认为当下进入知识平权时代,从业者可依托自身专业经验搭建大模型智能体,复现专家业务能力,服务专利、商标相关工作,未来可形成专业人员搭配AI数字员工的工作模式,以此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工作效率;陈绪飞讲解了自己承办的“峰学未来”恶意抢注实务案例,办案过程中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依据关联关系、囤积商标相关条款,将抢注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该案例提示企业,应当在品牌孵化阶段就完成商标布局,不要等到品牌具备较高知名度后再申请注册,防范恶意抢注带来的品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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