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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俄罗斯市场:中国企业在俄知识产权保护最佳实践

2025/10/23发表

随着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和双边贸易的稳步增长,中国企业在从高科技到消费品等多个领域迎来了广阔的发展机遇。然而,这一充满潜力的市场环境也伴随着一系列独特的知识产权挑战,若应对不当,可能削弱企业的市场进入与长期竞争力。因此,采取积极且具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市场中创造并维护商业价值的关键。

俄罗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相对可预见的制度框架。其中,及早完成商标注册是进入市场的首要步骤。如果企业在尚未取得商标权的情况下推出品牌产品,便会面临即时的风险,包括被第三方抢注、海关监管障碍及高额诉讼成本。尽管俄罗斯体系提供了完善的维权手段——从民事诉讼、海关备案到刑事追责——但这些机制的有效性高度依赖于权利人是否提前做好布局。

本文通过分析涉及中国企业的典型案例,探讨在俄罗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挑战与应对策略。无论是针对抢注行为的预防性措施,还是注册后的维权实践,这些案例均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助力其在俄罗斯市场中保护资产、降低风险并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 

主动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

关于中国品牌“ANCHUYT YAN CHUN TANG YASHENG”“ANCHUYT(研春堂)”“YASHENG”的案件(案号SIP-4/2022)充分展示了在俄罗斯挑战商标注册的复杂性。该案中,多家从事中国美容产品进口的俄罗斯企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注册人提起诉讼,主张其并非实际制造商,而是恶意注册商标以从市场参与者中牟利。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主张,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关键是,被告提供了全面的证据,证明:

自2009–2010年起即与中国制造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在品牌建设方面进行了实质性投资;

相较原告更早使用涉案商标;

其生产及进口活动符合自身的商业利益。

此外,法院指出,原告自身的商业行为亦存在问题,包括在文件中使用不存在的中国公司名称,以及无法证明其与中国商标权利人之间存在合法供货关系。

该判决强调,在俄罗斯成功撤销或挑战商标注册,需要有力的证据同时证明注册人的恶意以及主张方在注册前已具有既定权利与合法市场存在。

该案体现了境外权利人在俄罗斯知识产权执法中的一个关键特点:法院确立的法律立场强调,在“申请在先”法律框架下,未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将面临实质性的法律风险,无论该品牌在市场上享有多高的知名度。

尽管俄罗斯法律提供了针对恶意注册的救济途径,但其举证要求严格,若无法证明注册人具有明显恶意及商标在注册前已享有一定声誉,维权将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仅依靠经销商或市场使用并不能替代正式的商标注册。对中国企业而言,最稳妥的做法是在进入市场前即完成商标注册,以此奠定在俄长期运营的法律基础。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Bitmain(比特大陆)案件(案号SIP-1141/2024),该案展示了详实证据与系统法律行动如何助力企业成功撤销恶意注册。中国加密货币挖矿设备龙头企业比特大陆发现,其“ANTMINER”商标被俄罗斯公司OOO “BIT TRADE”注册。该俄罗斯公司在申请过程中向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正式的同意函,制造出其权利来源正当的假象。比特大陆随即展开全面法律行动,证明这些文件为伪造且未经授权。法院在审理中详查了比特大陆提供的证据,包括其国际商标组合、“ANTMINER”品牌的全球知名度以及俄罗斯公司注册过程中的可疑情形。法院认定,“ANTMINER”是加密货币和区块链行业中的知名外国品牌,而俄罗斯公司与该品牌没有任何关联,注册该商标构成了对权利的滥用。最终,法院裁定该注册无效,恢复了比特大陆在俄罗斯市场的专有权利。该案表明,尽管挑战恶意注册的过程艰难,但在权利人提供充分证据并依法行使权利的情况下,俄罗斯法院能够为合法权利人提供有效保护。

注册后的有效维权

“WANLINING(万里宁)”案件(案号A40-208337/2020)展示了俄罗斯法院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所采取的平衡与审慎态度。该案起因于典型的平行进口情形:原告Import Group LLC持有“WANLINING”在俄罗斯的注册商标,被告Khodyvie Shiny LLC则进口由中国青岛万里宁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品轮胎。原告要求法院禁止进口并索赔约6万美元。该案在法律上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与市场实际流通利益之间的冲突。

法院的裁决兼顾了法律与公平原则:一方面,法院认定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权,从而维护了商标专用权的核心原则;另一方面,法院虽然对被告颁发了禁令以防止进一步进口,但将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幅下调了约90%,仅判决约5,000美元。这一大幅下调的主要考量包括:被告未在俄罗斯境内销售涉案产品,收到正式通知后立即停止争议行为,不以使用商标为主营业务,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该案表明,俄罗斯法院在裁量救济时,会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以确保裁决公平、比例适当。

与此形成对比的ZEMIC案件(案号A41-83100/2019)则呈现了一个清晰明确的法律胜诉案例,展示了如何有效地执行合法注册的商标权,打击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中国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ZEMIC)在俄罗斯通过国际注册取得商标保护后,发现两家俄罗斯公司Hydrotorg Ltd.与Spetsstroyservice Ltd.未经许可进口并销售带有“ZEMIC”商标的产品。ZEMIC采取了系统化的维权步骤:先进行公证购买以固定侵权证据,再发送正式的停止侵权函,最终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俄罗斯进口商进行了激烈辩护,辩称所售产品为ZEMIC正品,且在国外合法购买,依据“权利用尽”原则不构成侵权。然而,法院系统地驳回了这一辩护,适用了俄罗斯的“国内权利用尽”原则。该法律原则规定,商标权仅对经过商标权人直接同意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商品视为用尽。由于进口商无法提供ZEMIC对特定商品的同意证据,其行为构成了明显的侵权。法院最终判决ZEMIC获得重大侵权赔偿,充分体现出俄罗斯法律体系在保护外国权利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效力,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和捍卫其知识产权的企业。

结 语

对于计划进入俄罗斯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制定并实施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企业在俄取得长期成功的基础。虽然俄罗斯法律体系为权利人提供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但唯有通过系统且前瞻性的权利布局,才能真正享受到这一保护。

首要任务是为核心商业资产奠定稳固的法律基础。这包括在开展商业活动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并注册所有关键品牌要素——包括名称、标识及其西里尔文版本。该步骤有助于避免潜在冲突,为后续市场扩张提供可靠支撑。

然而,品牌保护并非止于注册。企业还需持续管理并在必要时果断维权。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不仅是一种法律保障,更是一项核心商业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并支撑可持续发展。通过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整体商业规划,中国企业可更自信地布局俄罗斯市场,充分把握其中的增长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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