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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技术许可与转让

2025/08/01发表

引言

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动荡加剧的背景下,俄罗斯正致力于实现技术与科技自主。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是确保技术从其开发者(通常为研发机构、院所或高校)向产业界加速转移。这一过程的基础是知识产权的转让或商业化。

技术转让是一个双重过程。首先,它涉及信息、经验、知识的转移,更重要的是,将上述要素的使用权从一方(创新者)让渡给另一方(使用者),并为双方及社会创造最大效益。其次,技术转让包括将创新解决方案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

全球技术转让模式多样,主要包括:(a)依托聚焦知识产权管理的全球信息资源及技术展示活动或者博览会;(b)通过科技园区;(c)通过研发机构或者高校设立的专业商业化中心。

在俄罗斯,上述所有模式均有实践。开发者向工业企业转让技术的途径包括:

• 知识产权转让(让与);

• 通过许可协议授权使用知识产权(许可);

• 创新合作交易与技术交换合约(伙伴关系);

• 实施联合技术项目和建立合资企业(JV)。

本文将重点解析知识产权许可——这是当今最主流的技术转让合约形式。

许可的概念

“知识产权许可”指权利持有人根据特定的条款和条件,向被授权方授予的有效且有限的使用权限。这些条款和条件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许可协议予以确定。

实践中,俄罗斯法律承认并广泛应用多种许可模式。在技术转让领域,专利许可是相关性和适用性最强的模式之一,获得许可的企业可以生产专利产品、并在合同指定的地域内销售。工业、制药、零售和IT领域是俄罗斯知识产权许可应用最频繁的行业。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四部分第1232条、第1233条第1至3款、第1235至1238条及其他条款对专利许可及相关事项(如登记)作出了专门规定。《民法典》的一般条款(特别是第一部分中关于合同法与债务关系的基本规定)同样适用于专利许可。此外,专利许可关系还可能受竞争法、税法、外汇管制等其他法律法规影响。

就涉外因素而言,俄罗斯法律未对外国公司在俄许可专利设置法定障碍或限制。实际上,外国专利所有人可以自由地直接或间接向俄罗斯实体授予专利许可。换言之,外国公司(许可人)可以与俄罗斯公司(被许可人)签订专利许可协议,或委托另一家外国公司(分许可人)向俄罗斯公司(分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俄罗斯不要求许可人必须在俄设立公司作为许可前提;但被许可的专利须在交易完成前已在俄罗斯获得专利权。

专利注册、有效性和所有权

俄罗斯采用“先申请”原则,在专利注册中实行“先申请先得”的规则。

再次强调:如果没有在俄罗斯进行专利注册,其所有者将无法向俄罗斯境内的第三方授权使用其发明。只有在俄罗斯注册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方可在俄司法管辖区内进行许可。

若要获得专利权,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专利授权后,保护期为20年(特定领域可延长)。

一般而言,法律规定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对于雇员在履行职务或执行雇主安排的特定任务时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雇主,除非雇佣合同(如劳动合同)另有约定。法律还规定,独立承包商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应归属承包商(开发者),除非委托合同另有约定。

专利可由一人或多人共有。若多人共享专利权,可共同处置权利(包括许可),亦可约定由其中一方代表全体共有人单独行使许可权。

许可形式、翻译与登记

专利许可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涉及外方时须以俄语拟定或翻译成俄语。实践中,跨境专利交易通常采用双语文本。如果专利许可协议是用外语(如英语)制定和执行的,则可以准备经认证的俄语译文附于原始合同之后。

此外,针对俄罗斯实施的专利许可(包括受外国法律管辖的情形),必须在俄罗斯专利商标局登记。未经登记的许可将被视为对第三方无效。

可向俄罗斯专利商标局提交登记的文件类型包括:

• 专利许可协议原件;或

• 经公证的原始专利许可协议摘录;或

• 专利许可通知书(即“许可声明”)。

若合同双方不愿披露含财务条款等敏感信息的完整协议,最好的办法是签署并提交一份经公证的协议摘录。或者,也可以提交一份许可声明(即简要文件)用于登记。

无论向俄罗斯专利商标局提交的是何种文件(原件、公证摘录或许可声明),均须包含俄罗斯法律要求的所有基本要素和强制性条款。

基本要素与强制性条款

根据交易结构和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基础专利许可协议可能包含各种条款和条件。

从一般知识产权/专利的角度来看,许可合同应阐明并包含以下内容:

• 合同方(即合同双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 标的(即被许可发明的专利号);

• 许可类型(即独占、排他性或非排他性);

• 权利范围(即专利发明的授权使用方式);

• 补偿条款(即入门费、一次性补偿和/或特许权使用费);

• 许可期限(即专利有效期或其他特定期限,如 5 年);

• 地域范围(即俄罗斯全境或特定地区/城市);

• 分许可条款(即是否允许分许可);

• 终止条款(即双方或单方终止,有因/无因终止);以及

• 签署栏(即授权签署人的姓名、职务及签名)。

俄罗斯合同法以 “契约自由”原则为基础,即双方可自由商定其他适用条款和条件。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俄罗斯法律未强制要求专利许可协议必须受俄罗斯法律管辖。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或签订协议后,可自由选择交易适用的法律。因此,经双方同意,专利许可协议可适用外国法律。

若无约定,则合同应适用被许可人被授权使用专利发明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民法典》第 1211条第8款)。在任何情况下,与合同关系更密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适用——特别是在合同的性质、条款和条件明确证明了这一事实的情况下(《民法典》第 1211条第9款)。

在争议解决方面,合同双方有权在以下几种方式中进行选择:(a)地方法院;(b)仲裁机构;和/或(c)调解。考虑到时间、成本和执行因素,当地法院通常是跨境许可交易的首选。仲裁作为一种很好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可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由合同双方选择的任何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结果在俄依法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则不可提交仲裁,这一点已得到俄罗斯判例法的确认。调解也是一种合法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但在专利许可领域应用较少。

外国法院对专利许可争议的判决可以在俄执行,前提是俄罗斯加入的国际条约及相关联邦法律承认该判决的效力。俄罗斯已加入多项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多边和双边条约,包括1958年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因此,同为《纽约公约》缔约方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就专利许可纠纷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俄罗斯执行。

诚信与公平交易

“诚信”和 “公平交易”是俄罗斯民法体系的核心原则。在涉及国内或国际合同的所有争议中,俄罗斯法院都坚决贯彻这些原则。在这方面,专利许可协议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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