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3月通过了《科学咨询委员会关于遏制侵犯专有权的建议》。该“建议”解答了以下与域名相关趋势的问题。
(一)被告在俄罗斯顶级域名“.ru”或“.рф”中非法使用商标,法院是否可以要求被告将争议域名的管理权转让给权利人,以作为保护商标专有权的一种措施?
在域名中非法使用商标的情况包括:
1.使用的域名与注册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完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
2.注册的域名与知名商标完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使用这类域名也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通过要求禁止被告以某种方式使用域名来阻止侵权,例如要求被告删除相关网站上关于特定商品类型的信息。
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要求,取消被告的域名注册(第10号法令第158条)。
在法院判决取消“.ru”或“.рф”域名注册的基础上,权利人可以要求将域名权利转让至其名下,作为取消域名注册并重新注册在其名下的代替方案。换言之,权利人既可以重新注册争议域名,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请求,将域名管理权转让至其名下。当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侵权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转让域名管理权,以遏制侵权行为。
在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10月11日作出的第C01-1172/2023号判决中,原告请求法院:认定涉案域名的注册和管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被告在域名中使用争议标志 ;转让涉案域名管理权。
原告的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因为被告对该域名不具有任何权利,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是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所有人,或证明该域名是其公司的名称。
(二)原告针对域名注册商提起阻止域名侵权的诉讼,是否足以让域名管理人作为相对争议标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诉讼?法院是否应要求原告将域名管理人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二被告,而不仅仅是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阻止域名侵权的诉讼,是否应首先针对域名管理人提起,而将域名注册商作为次要的诉讼对象?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52条,阻止侵权或潜在侵权威胁行为的诉讼应针对以下对象提起:正在实施侵权的行为人、准备实施侵权的行为人、其他能够阻止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据此,若原告针对域名注册商提出了阻止侵权行为的诉讼,商事法院应在当事方要求或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域名管理人纳入共同被告。仅在域名注册商与管理人在域名注册过程中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如注册商与管理人协同注册了域名),针对注册商提出的阻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因此,阻止侵权的请求应首先针对负责选择域名的域名管理人提出;在无法识别域名管理人的情况下,则应针对拥有阻止侵权的技术手段的域名注册商提出。
例如,在俄罗斯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4月14日作出的第C01-298/2022号判决中,原告请求通过终止注册商对域名的委托,来阻止对其商号和商标的非法使用。
法院驳回了原告针对注册商的诉讼请求,认定其诉讼对象有误。法院认为,使用域名及相应网站信息的责任应由域名管理人承担。
(三)发现域名被侵权,或虽然不存在域名侵权,但有知识产权在网站上被未经授权使用时,权利人是否可以针对域名注册商提出终止域名委托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请求终止域名委托以作为临时干预措施?
根据《.RU和.РФ域名注册政策》第1.1条,域名委托是指将域名及其对应的DNS服务器的信息放置和存储在顶级域的DNS服务器上,这是域名地址在互联网上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域名注册商可以在法院判决的基础上终止域名委托,也可以根据《.RU和.РФ域名注册政策》的相关规定终止授权。例如,发现域名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该信息的文件。
若原告将终止域名委托作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作为阻止侵权的措施,该请求可能无法获得支持,因为它无法彻底阻止域名和网站上的侵权行为。此外,通常情况下,在请求终止侵权行为的诉讼中,域名注册商并不是恰当的被告方。
不过,上述请求可以作为临时禁令请求向法院提交。
根据《俄罗斯联邦商事诉讼法》第90条,商事法院可以在当事人或相关人的请求下,采取紧急的临时措施,即下达临时禁令,以保障当事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法院判决难以执行(包括在俄罗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执行),或者原告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时,法院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下达临时禁令。
临时禁令不仅可以要求被告采取行动,也可以要求第三方(例如域名注册商)采取行动。因此,即使域名注册商不是被告,法院仍然可以下达临时禁令,要求其终止域名委托。不过,临时禁令必须与实际的诉求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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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娜
作者;Dmitry S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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