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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相容视角下的商标与商号保护策略
- 针对目前实践中商标和商号保护冲突案件日益增多并呈现复杂化趋势的现状,分析冲突产生的原因,探讨商标和商号冲突解决的合理路径,完善商标与商号一体化保护策略,加强对商号权益的认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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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合流:商标与商号殊途同归
- 虽然我们并不否认,造成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根源是历史上监管体制和登记制度的分散与割据,但并不是必须要改变这一套行政管理体制,才能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问题。如果我们紧紧抓住商标的本质,将之作为“市场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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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名品牌中的驰名商标保护
- 对联名品牌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应进行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审查、事实要件审查,同时应着重考虑联名品牌合作给驰名商标带来的关联性的强化引起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覆盖范围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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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赔偿基数计算的酌定因素 ——“顶易诉异格案”简评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考量异格公司重复侵权、侵权恶意等情形后,支持了顶易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在类似商品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方面存在诸多值得思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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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概念新解 ——“商”是民法学上的又一发现
- 商标问题面临再思考,商标理论需要突破。本文提出“商”的假说以及重新定义“商”和“标”的关系,试图突破困局,供方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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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与商号:亟需统一的矛盾体
- 谈到商标与商号的冲突问题,首先需要理解商标与商号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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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刮码正品不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 从商标承载的识别商品来源、品质信誉保障等功能出发,商标法下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根本上是以该行为是否妨碍商标功能的实现作为判断标准。因此,当商品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到流通领域后,如果他人再销售等商品再次流转行为并未破坏原有商标功能的发挥,则无禁止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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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领域的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保护法理 ——从综艺节目名称“篮板青春”商标异议案说开去
- 在此次《篮板青春》商标异议案中,《篮板青春》节目的较高知名度,以及“篮板青春”商标名称与节目名称的相似程度自然不待多言。而郑某某在节目播放结束后仅三天便申请注册同名商标,并指定使用在“游泳衣、足球鞋”等体育运动相关商品上,其主观恶意也昭然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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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册驰名商标同类反淡化保护的法律适用 ——兼评海底捞诉河底捞商标侵权一案
- 如果认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仅限于“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要么会变相扩大混淆理论适用范围,从而导致商标侵权理论内部无法自洽的现象,要么将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规制全部丢给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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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视角下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 我国已在立法层面对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作出了全面规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也已落地,进一步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指引了各级法院的司法适用,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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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商标“欺骗性”和“误认”条款的解读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适用浅析
- 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和消费者是否足以被误导,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对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与方式作出“开放性”的判断,既要避免过于严苛,使具有美好寓意的暗示性商标一概被拒绝注册,又要防止欺骗性标志误导相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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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商标侵权责任认定
- 本案要解决的问题实质上就是无效商标在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是否可构成商标侵权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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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冒有一定影响的装潢的司法认定
- 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构成侵权的,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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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状构造类装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简评梵克雅宝“四叶草”一案
-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梵克雅宝公司Alhambra/四叶幸运系列商品本身的设计,包括四个中心朝内的圆弧相包围形成的主题形状、正反两面外围均匀排布的金珠镶边或平滑镶边及主平面与边框的强烈对比等,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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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正式称谓的商标权益归属
- 本文的分析表明,影响非正式称谓的商标权益归属的主要因素有二:一是正式商标的权利人是否有使用非正式称谓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二是他人使用非正式称谓是否会导致混淆误认或损害正式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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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解读及适用
- 在实际案件中,《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首要适用要件是证明代理关系的存在。但实际的商标抢注案件情况往往纷繁复杂,需要裁判者从多方面收集证据、梳理当事人关系,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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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议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案件的和解风险
- 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不乏异议人与被异议人达成和解的情形,如双方达成商标共存协议,或被异议人将被异议商标转让给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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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淆可能性标准在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地位
- 在商标侵权判定中,被诉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用于识别商品来源,从而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判定的前提。在商标侵权的前提得到满足后,仍需进一步认定该行为是否符合商标侵权的其他构成要件,而判定的核心在于是否影响了商标识别功能的发挥,从而导致市场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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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美判例看商标侵权赔偿的适用
- 本文借2020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宣判的美国罗麦格纽扣公司诉美国富思有限公司“ROMAG”商标侵权案,以及2019年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国内小米公司诉中山奔腾公司等“小米生活”商标侵权案,对商标侵权赔偿的适用条件进行解读,以期为企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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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中文、日文和韩文字符的欧盟商标注册
- 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数据库的最新信息显示,自1996年4月1日以来,共有13430件中文、日文或韩文字符的欧盟商标(EUTM)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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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生产商的认定
- 审判实践中,认定侵权者是否系生产商,继而承担较一般销售商更重的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实务中的一些案例,对如何甄别侵权者是否系生产商加以分析和总结,以期对类案审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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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专利商标局报告解读:非市场因素对中国商标申请量及制度的影响
- 2021开年辞旧迎新之际,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研究员特邀专业人士,共同回顾和展望我国商标领域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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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抱变革重新定义行业发展未来 ——INTA2020年会及领导层会议成功在线上举办
- 国际商标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INTA)2020年会及领导层会议(下称“INTA2020年会”),于11月9-20日在线上举办。作为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行业国际顶尖盛事,INTA2020年会受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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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禁止注册商标跨类使用
- 被告以使用已获许可的标识抗辩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许可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用于抗辩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种类不包括原告所请求保护的商品种类,且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应当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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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行政案件暂缓审理的适用情形
- 众所周知,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与商标申请量不断攀升保持一致的是,驳回复审、撤销、异议和无效宣告等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数量也屡创新高。这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与商标存量太大、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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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形表示”要求取消及其对非传统欧盟商标的影响
- 现行欧共体商标法《欧盟商标条例》(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7年6月14日关于欧盟商标的(EU)2017/1001号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最重大的一项改变,是欧盟商标取消了对“图形表示”的强制性要求,从而消除了非传统商标注册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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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适用特殊情形之探讨
- 本文试从当前的审判形势出发,对《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适用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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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争议中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保护条件探析
-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保护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院近期审理的一系列有关“作品名称在先权益”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详细阐释了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所考量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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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TJ”缘何大战“阿京腾百”? ——“拼贴型”商标规制与知名企业联合维权背后的法理与情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决定,在全部45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对“阿京腾百”系列商标不予注册。这一决定标志着四家互联网巨头取得了此次联合维权行动的初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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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鹅厂出品”≠“鹅厂”出品? ——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之司法规制启示录
- 唯有摒弃一切不劳而获的“搭便车”思维,在一切市场经营活动中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方能免于法律的制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真正有价值之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