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国家: |
CN 中国 |
省: |
浙江 |
电话: |
13616575797 |
传真: |
008657427900730 |
电子邮件: |
jarmo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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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望京路98号3楼 |
网址: |
www.nblaw.cn |
业务领域: |
专利,商标,版权,域名,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其他 |
擅长行业: |
侵权诉讼、打假维权 |
联系人: |
吕甲木 |
个人邮箱: |
jarmoo@163.com |
工作语言: |
Chinese 汉语,English 英语 |
企业简介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汉所”)系在浙江省司法厅注册成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自2003年5月创立之时就树立起“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理念,以“正义、严谨、务实、关怀”作为事务所的文化,秉承“维护正义法治,服务社会民生”的服务宗旨。金汉所现拥有30余名高素质的专职律师和律师助理,以及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已形成兼具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属于地区内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市首批获得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格的6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系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金汉所的多名律师获得“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团队负责人吕甲木律师,任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督查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宁波市律师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宁波律师》副主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常委,民商法委员会委员,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常务理事、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曾任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副秘书长。2013年12月26日,受浙江省律师协会表彰为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
专业特长:
擅长于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合同、侵权、房地产等民事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调查、仲裁等非诉讼事务。
主要专业活动:
1.2009年11月7日,吕甲木律师受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普法办、宁波市图书馆的邀请,在宁波市图书馆天一讲堂为广大宁波市民作了《权利的保护、利益的救济——侵权责任法漫谈》的讲座。
2.2011年4月26日,2012年4月27日吕甲木律师受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科技厅的委派分别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省金华市为两地的企业家、公务员、律师作《知识产权诉讼的应对策略》的讲座。
3.2012年5月25日-26日,作为浙江知识产权律师的代表参加第二届中国律师版权实务论坛。
4.2012年6月14日,受宁波市普法办委派为宁波市农科院作《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制宣传》的讲座。
5.2012年6月28日,作为宁波律师的唯一代表应邀在由浙江大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企业破产法与浙江实践”论坛作主题发言。2013年6月15日受宁波市科协邀请为科技企业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讲座。
6.2013年10月12日,作为浙江省唯一、全国七名专利律师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席专利审判座谈会。
承办的主要典型案件:
1.代理原告宁波市鄞州萨雷斯电器公司诉飞利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企业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头版、浙江电视台、宁波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新浪网、网易、搜狐等网站纷纷进行了转载报道,入选浙江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2.作为浙江省首例非法经营“原始股买卖”案的被告人宁波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某(台湾籍)的辩护人根据各地的政策文件和现实的“灰色地带”法律状况对定性提出质疑,进行无罪辩护,一审经过近21个月的审理,案件层报最高法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刚颁布的文件定性,以最低的法定刑判刑。该案作为典型指导案例入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主办的2008年第1期(总第5期)《案例指导》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第1期。经查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近30年来宁波市唯一入编公报的刑事指导案例。
3.代理的原告宁波联源公司诉被告余姚某公司侵犯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纠纷案获得“2009年浙江律师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入选宁波法院2009年度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2010年卷《案例指导》。
4.在宁波耀明电器有限公司与宁波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2起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系列案件中,根据掌握的线索向宁波海关举报,通过海关成功扣押被控侵权产品。诉到宁波中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主要学术成就:
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同时,还对民商法律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多篇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刊物和专业学术网站。
1.《民法典编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发表于《宁波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2.《构建21世纪的中国民法典体系》、《论合同相对性规则及其例外情形》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前者被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精品论著,由法律思想网、法学时评网等学术网站转载列入民法典专题。
3.《中国民法典的结构》发表于中国民商法律网《国联民商法网刊》2008年第6期。
4.《新婚姻法之我见》发表于《经济与法》2001年第12期。
5.《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机制——以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为视角》发表于2009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年会论文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以及中外民商法裁判网。
6.《投错胎的尴尬——侵权责任法竞合冲突问题的研究》一文获2010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浙江省二等奖、华东律师论坛二等奖,发表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中国法学网。
7.《论商标权保护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为视角》一文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由全国300多名知识产权律师、法官、专利代理人参加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十佳论文。本次论坛十佳论文中由律师撰写的论文只有六篇,其余四篇为法官撰写的论文,分别为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博士、广东高院知产庭副庭长欧修平博士、重庆五中院知产庭庭长杨光明博士、北京一中院知产庭审判长芮松艳博士等四位法官撰写的论文。浙江省仅此一篇论文获奖。
8.《也谈定牌加工》一文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1月13日06版。
9.《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2012年4月(总第62期)。
10.《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一文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获优秀论文奖。
11.《加工贸易中的专利侵权问题研究——以专利产品的制造者为视角》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十佳论文奖。
12.专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由中国最权威的法律图书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于2013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