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专利合作条约》(PCT)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以及《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尼泊尔协议》和其他条约(如下)的签约国,以色列享有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和著作权在内的全面知识产权保护。以色列是以下条约的签约国: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防止虚假来源地标记马德里协定》
3.《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4.《保护原产地名称里斯本协定》
5.《马德里协定》(未实施)
6.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TRIPs签约国
7.《世界贸易组织公约》
8.《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9.《世界版权公约》
10.《专利合作条约》
11.《专利法条约》
12.《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
13.《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14.《保护录制者、防止录制品被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
15.《为专利申请程序的微生物备案取得国际承认的布达佩斯条约》
16.《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